土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工作是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具体项目供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审批事项的基础数据来源和重要业务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勘测定界成果质量,全面统筹做好勘测定界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遴选补充征集相关专业专家,夯实昆明市勘测定界审查专家库,协助我局开展内业控制测量及面积计算、总体成果审查,外业实地地类抽查复核技术工作,以便压实县级审查责任充分发挥专家对我市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技术指导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控制测量成果审查(包含:平面控制精度、高程控制精度、平差计算、边长相对精度等)。

(二)界址点布设合理性审查(包含:界址点的编号、界址点测量方法等)。

(三)面积量算方法、计算方式审查(包含:总面积、地类图斑面积和各权属地块面积等)。

(四)勘测定界图地形地物要素审查(包含:界址线、权属界线、行政界线、坝子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类界线、地类符号、等高线等)。

(五)用地项目勘测定界权属来源合法性审查。

(六)用地项目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完整性,规范性审查。

二、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野外勘察工作。

(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体承担过不少于10个批次(独立选址项目)勘测定界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具体程序

(一)提出申请。评审专家入选评审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采取部门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资格审核。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处会同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以邮件方式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属个人申请的,由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真实性负责;属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邮寄或送至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处(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361室);邮箱:kmzrzydcjcc@163.com;联系人及电话:何光艳,18206871148。

 

附  件:

 拟申请加入专家库成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