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务局、阳宗海风景区农村工作局、空港区农林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目标任务,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基地)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进一步加快构建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农村创新队伍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确认2019年省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向返乡下乡本乡人员推介并向全社会公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在现有各类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各方面服务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形成统一的信息服务窗口,逐步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并以目录形式每年向全社会公布和推介,既可以为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可选择的场所和便利的服务,又能够帮助园区扩大宣传,实现园区资源条件的充分利用。同时,适时遴选一批全省优秀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动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集群发展。
二、 基本条件
(一)在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休闲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基地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基地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或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基地)等。
(二)能够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农村创新创业的政策,鼓励吸纳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入驻。
(三)有相对齐全完善的基础设施,水、电、路、气、网、消防、通讯、绿化等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具有配套会议、后勤等公用服务设施。
(四)能够为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服务。入驻园区、开业登记手续和商事制度便捷完善。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运营状况良好。
三、 推荐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的各类园区均可自愿申报。申报园区需按要求填写“云南省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明和园区招商说明书等材料报送当地县级农业管理部门。
(二)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向批准设立该园区的机构核实后,将核实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及“×××县(市)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推荐上报文件报市级农业管理部门,市级农业管理部门将复核后的申报材料及推荐上报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形成2019年省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目录名单,通过相关媒介对外公布,同时以多种方式发布入选园区详细资料。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荐云南省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工作对于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对照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组织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推荐园区(基地)的数量不少于1家,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遴选择优向省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收集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确认10家省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
(二)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完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真正发挥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新创业服务员和辅导员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介,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云南省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的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请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以及《×××县(市)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推荐上报文件于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徐天学,64147101
朱 珂,64147101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309室
附件1: 云南省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县(市)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