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派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2021年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简称“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财政补助类项目(共3项)

1.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商标品牌运用推进工程);

2.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3.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二)以奖代补类培育项目(共1项)

1.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项目(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单位应当符合“指南”(附件1—附件4)的要求。

(二)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单位或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实施知识产权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系统

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114.115.160.224:8102/,复制此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进行注册,填报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线上线下填报

申报单位按照“指南”的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单位全称 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按项目指南要求数量。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平台”。

(三)申报材料受理

1.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度假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合格的在申报书上签字盖章,报送至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申报资料直接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四、申报时间

本批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1017:00,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由各县(市)区、各国家、省级开发区(度假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五、评审和公示

申报材料受理后按照《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承担立项后为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责任主体。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申报材料的形式和数量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王利会  王光勇    

联系电话:0871-64153369、15812136186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38号2楼206室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苏兴超

联系电话:0871-68359997、18287433903

 

附件:1.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区域商标品牌运用推进工程);

2.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3.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4.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项目(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KMZCYY-03-项目指南-实施区域商标品牌推进工程

附件2-KMZCYY-04-项目指南-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附件3-KMZCYY-19-项目指南-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附件4-KMZCYY-07-项目指南-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