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昆明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服务办法》(昆政发〔2011〕66号)精神,我局将开展2020年度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市突”)评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市突”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职称,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相关条件之一:
(一)成绩卓著、技术精湛,业务水平在全市同行中领先,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门类)带头人,为解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被市内同行公认的人员;
(二)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过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包括国际会议学术交流论文),或发表的1篇专业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的人员;
(三)获得市级及以上自然(社会)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技术发明奖任意1项的人员;
(四)获得本系统常设市级以上奖项的人员(国家级奖项1项及以上,省级奖项2项及以上,市级奖项3项以上)。
(五)在振兴中小企业或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人员。
(六)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在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七)在各行业、领域中,成绩优异,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三、有关规定
(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作为“市突”选拔对象。
(二)已获“国贴”、“省突”“省贴”的专业技术人不再作为“市突”选拔对象。
四、申报程序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以逐级申报的方式推荐。
1.所在单位隶属市直党政、群团及市属企事业、高校、科研院所,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所在单位隶属县(市)区,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
(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工商联审核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三)申报人选确定后须在当地或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公示且无异议(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申报材料统一提交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市突”初步人选。“市突”初步人选经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认定。
五、其他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及业绩成果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后再进行推荐。
(一)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展开推荐申报工作,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2份;
2.《昆明市2020年“市突”申报简表》1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3.相关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材料的整理按类别集中排列,编写目录。装订顺序是:封面;目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人实绩、贡献综合材料及其他材料。
4.推荐选拔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统一销毁,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萍
联系电话:0871-63966170
地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三楼32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