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

活动策划设计、活动执行项目

采购公告

 

 

 

 

20208月25日是第次全国残疾预防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如期实现盘龙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工作目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龙区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筹备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要求

1.项目名称:盘龙区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策划、设计、活动执行项目。

2.预算控制价:人民币拾万元(¥120000.00)以下。

3.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4.活动时间:2020824日。

5.活动地点:昆明同德广场

6.要求:需提供活动策划方案、活动执行、活动宣传方案及相关报价

二、参与人资格

1.参与竞争性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策划、设计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与竞争磋商单位必须有相关设计制作资质,需提供技术方案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3.竞争磋商参与谈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参与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盘龙区残联政务信息网公开发布平台上发布,符合条件的参与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参与

参与磋商文件组成

1.报价明细表

2.策划文本及设计方案、执行方案;

3.授权委托书(自行添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添加)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注:参与商应按照文件组成、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递交参与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参与人在2020 8月 17日上午9:30分前将参与磋商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递交到盘龙区残联

2.递交响应文件要求: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参与磋商文件组成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8月17日上午9:30分

2.磋商地点:盘龙区残联四楼会议室(昆明市人民中路兴华街大绿水河13号

评价方法

1.盘龙区残联采购小组评定

2.磋商的方式对策划、设计方案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判。

、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昆明同德广场

2.质量要求:策划、设计、执行符合盘龙区残联要求。

3.盘龙区残联有权对中标的方案进行修改及增加设计项目,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盘龙区残联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修改及增加设计内容,且收费不得增加。

、签订合同

成交制作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制作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得分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盘龙区残联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媛萍   袁军

联系电话:0871-6364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