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我区农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后备箱”经济,按照《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办通〔2020〕14号)要求,结合五华区农产品加工发展实际和农旅融合发展的现状需求,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 扶持意义和目的

我区西翥街道区位优势明显,且每年举办农民丰收节、摸鱼节,有条件吸引昆明市民前来体验乡村生活,但目前我区缺乏特色农副产品,且现有产品无统一包装,导致游客购买意愿较低,产品价格无明显溢价。开发、包装具有我区乡村特色的农副产品已迫在眉睫。

沙朗酱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生产工艺和品质等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目前我区种植较大面积的油菜花与核桃,油菜花可作为观赏景观,菜籽油也可成为赏花纪念品;核桃油单价较高、且消费者认知度在不断提高。加工菜籽油和核桃油作为重要旅游农副产品具有良好前景。

二、扶持对象

注册地和加工地在五华区,对五华辖区内的农产品产销具有带动作用、对我区农旅融合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 扶持范围

以酱菜,高品质菜籽油、核桃油等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改善包装、加工设施设备等条件及加工后的农产品的品牌打造等。

四、扶持标准及补贴方式

补贴标准:每个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扶持资金最高10万元。申请补助购买农产品加工机械的,购买的机械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补助资金含中央购机补贴资金。申请包装补贴要明确拟采购的包装规格、数量和金额,包装规格参见附件2。

补贴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按不低于1:1配套自筹资金。一个经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农产品加工扶持项目。

绩效要求:申报酱菜、菜籽油、核桃油加工补贴,加工产品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带动增收农户不少于20户。

五、 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本《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同时下发给辖区内属地街道办事处,项目申报主体经属地街道审核同意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供以下材料:

1. 2020年五华区农产品加工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

2. 物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需提交章程、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成员名单。

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版本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评审

1. 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合规性、真实性初步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提出补贴项目清单及资金安排意见。

3. 扶持项目经区农业农村局按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确定。

六、 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1. 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2.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3. 验收合格的,拨付财政扶持资金。

4. 项目验收检查时发现与项目申报内容不一致及发现违法经营等情况,取消项目扶持资格。

七、 相关要求

1. 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等。

2. 购置加工机械设备的项目实施主体,要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购买,保证设施设备质量。本《指南》由五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金志   联系电话:63619327

 

附件: 附件1   2020年五华区农产品加工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2   农产品加工包装参考规格及价格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