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各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昆明经济社会建设,以高质量人才和技术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号)和《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科发〔2021〕68号)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昆明市“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技人才发展机制创新要求,服务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项目为引领,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以及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为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二、引进和培养对象

(一)春城高层次人才

主要支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国际前沿,取得同行和业界公认成果,具有成长为杰出科学家或国际级大师潜力的科技人才,围绕昆明市重点产业带技术、带项目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新兴产业诞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实现产业化。

(二)春城高端外国专家

主要支持以技术指导、技术合作、技术转移、技术管理等多种形式来昆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高端外籍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能够显著促进区域国际技术转移、科技合作交流、技术管理水平提升,显著促进依托单位提质增效升级。

(三)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主要支持拥有可产业化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具备极强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的创新创业团队。通过创新创业项目的落地实施,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四)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

主要支持具有极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科学家+企业家”复合型人才,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国际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能够引领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创新成果高速高效产业化,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化发展。

三、支持政策和期限

(一)支持经费:春城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经费最高500万元,春城高端外国专家专项支持经费最高100万元,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支持经费最高3000万元,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支持经费最高1000万元。

(二)支持期限: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春城科技领军人才3个专项支持期限为5年,春城高端外国专家专项支持期限为3年。

其他支持政策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号)和《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科发〔2021〕68号)执行。

四、申报范围

昆明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引进培养的符合相关专项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已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对应专项;

(三)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同一专项满2次的人员。

五、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申报类别

1. 引进工程:

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端外国专家、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3个专项,包含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全职引进须为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从国内外全职引进(调入)昆明市,或尚未到昆明市工作、但已签订引进协议并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柔性引进须为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

2. 培养工程:

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须为全职在昆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以申报起始日计算),入选后须连续、全职在昆明市工作。

(二)申报条件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包括“两院”在职院士、欧美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职的国家级院士)、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普利兹克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围绕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以及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带项目在昆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通过项目落地实施,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能够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申报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端外国专家、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三个专项可直接入选。其他申报者按以下各专项条件申报:

1. 春城高层次人才专项

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专项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相当职务或待遇),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包括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实验室、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国家级重大科技奖项获得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

(4)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5)行业龙头、上市高企、独角兽等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6)通过“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引入中国,积极促进昆明和金砖国家、南亚东南亚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含国际组织)之间科技合作交流的行业知名专家。

(7)通过国家和省市各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进的从事国际科技研发、技术转移、合作示范等科技创新合作与辐射带动的行业知名专家。

(8)拥有国际领先或填补行业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有持续创新或成果转化能力,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

2. 春城高端外国专家专项

申报春城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硕士以上学位、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高精尖缺人才,年龄适当放宽),非中国籍,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支持。

(2)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级人民政府合作奖或荣誉称号。

(3)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项目经费支持的专家。

(4)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的外国籍高端人才。

(5)通过“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引入中国,积极促进昆明和金砖国家、南亚东南亚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含国际组织)之间科技合作交流的外国专家。

(6)通过国家和省市各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进的从事国际科技研发、技术转移、合作示范等科技创新合作与辐射带动的外国专家。

(7)入选“智汇云南”计划的青年科学家、青年企业家。

(8)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具备较强技术创新或经营管理能力。

(9)拥有国际领先或填补行业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有持续创新或成果转化能力,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

3. 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须拥有5名以上核心成员,其中至少3名以上的核心成员须为引进(含柔性),且具备与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端外国专家、春城科技领军人才相当水平;40岁以下中青年科技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30%。依托单位应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研发团队、平台和实验条件。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团队领衔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外顶尖人才,包括“两院”在职院士、欧美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职的国家级院士。

(2)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包括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实验室、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昆明市春城计划科技领军人才。

(5)重大科技奖项获得者,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6)行业龙头、上市高企、独角兽等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7)拥有国际领先或填补行业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有持续创新或成果转化能力,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

4. 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

申报春城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年龄一般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2)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实验室、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包括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重大科技奖项获得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

(5)行业龙头、上市高企、独角兽等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6)拥有国际领先或填补行业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有持续创新或成果转化能力,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

(7)与上述条件相当,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国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六、申报程序

2021年度昆明市“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申报工作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分为试填报、填报培训、正式填报三个阶段:

(一)试填报

请申报人于10月28-11月3日登陆“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申报系统(https://116.54.116.10)完成注册,进行试填报,并记录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昆明市科技局将在填报培训阶段集中进行解答。

(二)填报培训

1. 培训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

2. 培训地点: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6楼会议室(高新区科医路176号);

3. 培训内容:填报注意事项说明,以及针对填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请申报人于2021年11月3日前反馈参会回执(附件3),邮箱kjpg3161371@163.com。

(三)正式填报

申报人于11月18日17:00前完成正式填报,依托单位对人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上传盖章的推荐意见并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七、有关要求

(一)同一年度“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只能申报一个。

(二)按照《“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申报人年龄、在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

(三)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人才引进培养的主体责任,协助人才做好填报工作,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申报质量。

(四)申报人所填信息须真实有效,将作为后续评审依据,如涉及技术秘密等信息请提前作保密处理。

(五)各专项评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自评、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倡导受理的引进、培养工作计划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伦理委员会证明。

八、联系方式

(一)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志秀、曾璇文、李艳秋

联系电话:0871—63161371、0871—63157292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市文化科技大楼3楼

(二)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处

联系人:邓楚南、张宇凡

联系电话:0871—63137618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5楼527号办公室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字志鹏

联系电话:13629613061

(四)监督投诉

昆明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871—63134629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3:“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申报系统填报培训会参会回执